沈時倦是我見過最賤的男人。
他把我搞上了床,還吃我未婚夫的干醋。
“這兒呢,林志楠吻過嗎?”
他的手指按住了我的嘴唇,甚至啟開了我的牙關,他的指尖掃過我的舌尖。
觸電一般,整個人都麻了。
“這里呢,林志楠摸過嗎?”沈時倦的手又襲上了我的胸。
他捏的很大力,我的胸在他修長白皙的手中被捏的變了形。
像一塊綿軟的棉花糖。
任他揉捏。
但想到未婚夫林志楠,我還是有點慚愧的。
盡管我不愛他,他也不愛我。
我們只是單純的家族聯姻,單純到我們的婚約定下來一年了,我們保持著一個月見一次面,吃飯看電影,連牽手都極少數。
剛開始,我也抱著戀愛的想法去的,可惜林志楠眼里沒有我,對他來說這不是婚姻,只是一個交易,一個商業行為。
但我每次見到他,得笑顏如花,得衣著得體,得像一個溫柔體貼的女朋友。
其實我撞到過他帶著別的女人去名店血拼,我還得躲進試衣間里,仿佛我才是那個見不得人的小三。
誰讓林志楠是我唯一的選擇,只有他才能讓我媽在顧家有點底氣?
想到這里,羞愧感好像一瞬間就消失了。
“你分神了。”
沈時倦一口咬在我的鎖骨上,痛的我眼淚橫飛。
整個過程,他一直在問我:“你們上過床嗎?”
其實是沒有的,別說上床了,拉手親嘴都沒有。
但我偏偏說:“那不然呢?”
然后他就更大力,整張床都在搖晃。
吱嘎吱嘎,整個天地,整個世界都要散架。
第一次的我,痛徹心扉。
痛過后,是快樂。
痛并快樂著,廉恥暫時拋之腦后。
做了二十幾年乖乖女的我,這是我這輩子做的最叛逆的事。
他不允許我有半點的分心,只要我有一丟丟晃神,他都會像一條野狗一般咬我。
咬我的耳垂,咬我的肩膀,咬我的脖子。
像一只中世紀的絕美的吸血鬼,攀在屋外飛檐走壁,然后從窗口爬進來,蒼白修長的手指捏住熟睡的女人的肩膀,毫無血色的嘴唇貼近女人的脖子,然后張開嘴露出尖銳的獠牙。
見血,封喉。
然后吸血鬼滿意地舔舐牙齒上的血跡,躍出窗口張開巨大的翅膀,消失在夜色中。
沈時倦就是那只吸血鬼。
他啃噬我的全身,但唯獨留下我胸口的那塊位置。
忽然,他將他的耳朵貼在我的胸口,我問他聽什么。
他好一會才喃喃自語:“你的心臟跳動的聲音,是我聽過的最美的。”
他的語氣迷戀,聲音溫柔,我卻驚的汗毛林立。
他甚至親吻我的心臟的位置,有一種下一秒鐘他就將我開膛剖肚將心臟掏出來一口吃了。
終于,他直起身來注視著我。
他微卷的中長發,很有中世紀歐洲美男的范兒。
想起第一次見到他,他的眼睛里就帶著鉤子。
終于,將我從初見的畫廊勾到了酒店的床上。
“說愛我。”他在我耳邊輕語,他的氣息是涼的。
雞皮疙瘩爬滿全身。
在綠色的壁燈光芒下,他的眸光也泛著某種野獸般的綠色。
掠奪,勾引,又黃暴。
我咬緊牙關,盡量忽略掉身體帶給我的愉悅,心口不一。
“不愛,我有未婚夫的。”
他戚戚地笑了:“那我喊他來?讓他來見證一下愛他到死心塌地的未婚妻?”
我才不信,偷人者,總歸是心虛的。
說到底,他也就是個三。
再美,再帥,再會勾引人,也是個三。
可他的話音剛落,門外竟然響起了門鈴聲,緊接著就是林志楠的聲音。
“晚凝?你在里面嗎?”
剛才還熱烈回應的身體,忽然就凍住了。
我咬著牙看著趴在我身上的男人,這個瘋子!
他真的把林志楠叫來了!
我恨不得一腳將我身上的男人踢下去。
我完全亂了陣腳,大腦一片空白,只剩下恐慌。
如果被林志楠發現,我知道我是什么下場。
被退婚,聲名掃地。
當然,我的名譽不算什么。
但退婚,等于要了我媽的命,也等于要了我的命。
“晚凝!”伴隨著一聲聲的門鈴聲,我的手機也響了,巨大的手機鈴聲在床頭柜上尖叫,我手忙腳亂地拿過來想關掉聲音,卻不想竟然接通了。
電話里傳出了林志楠的聲音:“喂?晚凝?你在房間里嗎?你怎么在酒店?晚上伯父生日,你準備好了嗎?”
我拿著電話放在耳邊不知道該不該出聲。
一直在看著我的沈時倦忽然笑了。
我毛骨悚然。
因為,他又咬了我一口。
疼痛讓我忍不住叫出了聲。